happy 发表于 2014-8-15 07:45:58

房屋装修产生纠纷为何没人管?没签约!

多市中醫師孫宵冰在友人的介紹下,請來一家裝修公司對住所進行裝修。但由于雙方并沒有簽署正式合約,工程進行中途出現了加價和拖延的争執,原本應于本月初完工的工程隻做到一半。認爲自己受騙上當的孫醫師向警方報案稱受欺詐,但警方認爲這是商業糾紛而不予受理。
昨日孫醫師向記者展示他家的混亂狀況,洗手間、廚房都是處于半完工狀态,洗手池上無龍頭,淋浴噴頭并未固定,樓梯的扶手搖搖欲墜。人從旁邊走過,稍不小心會有墜樓的危險。
而這個涉款逾3萬元的大型裝修工程從一開始雙方就沒有簽訂合約。孫醫師稱,他一直以微信的方式與那位姓張的裝修師傅聯系。
“微信上記錄了我們所有的談話。我去Home Depot拍攝下所需各種原材料的名稱和價錢,張師傅再根據這些材料價錢估算一個總額。最後商定好以3.38萬元的價格做包工包料的工程。”
孫醫師打算對其萬錦市住所改裝廚房、3個洗手間和重鋪樓梯的地闆以及地磚等。他稱先給了張師傅7000元的首期,後來又給了1萬元,讓張師傅去Home Depot購買材料并裝修。


孫醫師指着未完成的工程。(明報記者攝)
“我并沒有簽合約,就是以爲微信上的文字往來都是證據,他不可以反悔的。我跟張師傅談的時候,張師傅提議到他華人朋友開的公司購買材料,因爲這些材料相似但價格便宜一些。我看過那些材料,不滿意,要求還是按我原來的意願去買材料來施工。”
由于張師傅是友人介紹,而且當張師傅說出兩處他曾經裝修過的民宅。孫醫師夫婦還親自前去查看并與屋主交談了解情況,最後決定把工程交給張師傅。
逾50元房屋裝修工程 消費廳建議必須簽約 律師﹕法律追讨動辄萬元得不償失
對于孫宵冰中醫師的裝修糾紛﹐安省消費者服務廳新聞發言人勒布朗(Bryan Leblanc)表示,涉及這麽大金額的工程,事主應該緻電消費者保護處(Consumer Protection Branch),向他們咨詢并投訴,該部門的電話是1-800-889-9768或416-326-8800。
“我們不能就尚未調查的個案作出評論,但根據安省法律,凡是數額超過50元的房屋裝修工程,都必須有合約。”


開閉電掣及洗手盆等亦未完工。




孫醫師和孫太太希望事情能夠有一個合理解決的方式。(明報記者攝)


房内各處的裝修都隻是完成了一半。(明報記者攝)
律師曾啓榮表示,如果要靠法庭來裁決,單是司法程序走到開始審判這一步,費用就要1萬元以上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
“(有關工程)所有的東西都是證據,但證據有效力強弱的問題。細節清楚并打印好的合約,再有雙方的簽名和蓋章,那效力是最高的。社交媒體上的交談内容,也可以作爲呈堂證供,但效力就弱一些。”
曾律師指出﹐如果白紙黑字地以合約形式規範雙方的行爲,逐條逐條地商讨,就等于迫使雙方仔細考慮,能不能達到對方的要求。
“有的承包商從一開始并不是想要騙你,想先報個低價拿到工程,然後再提價。但中途談不攏,工程就拖延下來。”
消費廳建議5大考慮問題
安省消費者服務廳的網站顯示、裝修糾紛省民投訴有三大類問題,前兩類是追債公司和鍋爐租賃問題。因此消費者服務廳給出許多建議。
在考慮聘請哪家裝修公司之前,先要考慮以下問題﹕
(1)能否從曾經聘請過該公司的朋友處聽聽口碑;
(2)裝修的合約中是否包括了屋主的報價﹔
(3)裝修公司能否代表我拿到建築許可?這一點是否在合約中注明?
(4)如果将來出現糾紛,采取什麽方式解決?合同中是否注明?
(5)如果開工之後我要毀約,我是否要賠償誤工費和材料費?
挑選裝修公司至少比較3家報價
開始着手挑選裝修公司時,業主應做好如下準備﹕
(1)将裝修要達到的目标完整準确地列出。要知道,在施工過程中修改計劃會花費更多的錢﹔
(2)設定清楚的預算;
(3)請朋友和鄰居推薦可靠的裝修公司;
(4)最好聘請當地的裝修公司,以便查驗該公司的口碑,執行保質合約以及完成後續的收尾工作;
(5)找至少3家裝修公司報價,且必須是書面形式;
(6)不要僅憑電話溝通就接受報價,在對方沒有親自來現場做評估之前不能接受報價;
(7)好的裝修公司總會提問一大堆問題,這樣他們才能真正了解雇主的要求并相應地制訂施工計劃。例如要鋪設車道,裝修公司應該會問到是否會有重型車輛泊在車道上;
(8)如果報價太便宜,肯定不會是好事。
報價太便宜肯定非好事
如果是一個較大的工程,你可能先要聘請一位建築師或工程師畫出圖紙和施工标準。而且很可能還要再獲得一個建築許可。如果真是這樣,就要向當地市府詢問許可證的費用和申請方式。
曾啓榮律師講解稱,合約要說明工程款數額,要采用什麽材料,這樣大家才好跟。什麽時候進展到哪裏。例如施工許可說不定什麽時候才拿到,所以要先拿,萬一許可中規定某些地方要改動,也好變動計劃。
合約要寫清楚 否則法庭難判斷
“合約很重要,僅有口頭承諾還不夠,出了問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法庭很難作判斷。合約中一定要寫得清楚,如果工程中途停工,裝修公司做不到,那雇主可以不用支付餘額,改請其他公司來做。因爲有可能前一家公司又跑回來要錢。”
相反如果合約很清楚,出事就很少,大家的責任和權利就分得很清楚。
消費者服務廳網站稱,合約的内容中,應包括下列事項﹕
(1)簽約人的名字、地址和聯系方法;
(2)對工程的詳盡描述,包括所需完成的工作的細節,以及所需材料的名稱;
(3)各種保質和保修的條款;
(4)工期的起始日期和進度表;
(5)分期付款的時間,以及首期的數額;
(6)工程完工後,誰來負責清掃工作;
(7)所有要分包出去的工程項目,以及誰來支付分包工程的費用。
曾啓榮律師還指出,“還有保險的問題,看看裝修公司的保險條款,萬一施工過程中燒了屋,甚至燒到隔壁屋,誰來賠?自己的保險公司也要問一問。”
自家簽署裝修合約 10天内可無條件取消 完工後45天有權扣起約一成款項
根據安省留置權法(Construction Lien Act)﹐雇主可以在工程完工後的45天之内,扣住工程款總額10%左右的款項,以免裝修公司沒有向分包公司或材料供應商付款。對于這一條款,孫醫師并不清楚。
如果工程比較大,最好是能請來律師仔細檢查合同條款,還要确保自己拿到開工許可,沒有違反市府的附例。


并未完工的樓梯扶手,如果有人不小心,會有摔下樓的危險。(明報記者攝)
最後,如果是在自己家中簽署的裝修合約,雇主有權在合約簽署後的10天内取消合約,無需任何理由且不用交付任何毀約費。但如果在這10天内工程已經開工,則雇主需要向裝修公司提供合理的賠償,以及購買材料的費用。
安 省消費者服務廳對于裝修公司的信譽非常看重,爲此再三向市民作出建議。服務廳網站上稱,對一個裝修公司的口碑不能偏聽偏信,至少要聽3處不同的評價,即使 是熟人推薦也要慎重。每一個推薦的人,都必須是曾經親身與那間裝修公司打過交道的。最好是曾接受過那家裝修公司的服務,且裝修的工程比較相似。
聽口碑不但要聽近期的,也要聽過去的,因爲有的問題近段時間被隐藏得很好。比如說,有的屋頂裝修或車道鋪設,問題會在工程完結1年多以後才出現。
最後在簽署合約之前,注意下列事項﹕
(1)上網查看“消費者防備對象名單”(Consumer Beware List),看要簽約的裝修公司是否曾被投訴;
(2)向良好商業局(Better Business Bureau)、商會(Chambers of Commerce)以及市府查詢,看能否找到與該裝修公司有關的資料;
(3)在裝修工程開始之前,準備好報價和合約,把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列入合約,則最後的實際工程款就不能超過報價的10%﹐除非雙方另達成新的價格﹔
(4)把首期的額度降至最低,消費廳建議爲總額的10%;
(5)在工程未完工之前,不要付全款,以此确保裝修公司完成工作,也得以在裝修公司突然甩手不幹或宣布破産時保護雇主;
(6)向裝修公司講明,如果施工過程中出現争議或者拖延,會采取什麽樣的處理方法,這些内容必須寫入合約;
(7)仔細檢查保修和保證條款。但裝修公司的聲譽和從業時間的長短,比這些條款更重要;
(8)盡量避免現金交易。有聲譽的公司都會符合所有的法律要求,例如向顧客收取的費用當中就應包括了稅款,公司将來也會足額繳稅。如果市民以現金支付,至少也要拿到一張有細節和簽名的收據。
(9)如果裝修公司聲稱可以提供貸款,最好還是不要接受,而應自己去解決資金來源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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