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appy 发表于 2014-2-19 06:34:09

BC省大麻屋充公案 屋主上诉展聆讯

涉嫌非法种植大麻,但没有被定罪的男子遭卑诗民事充公办公室(Civil Forfeiture Office)申请充公物业一案,最高法院判需考虑民眾人权為先,而政府上诉裁决的聆讯昨日开始。
事件在2007年10月发生,骑警搜查米逊(Mission)男子劳埃德史密斯(David Lloydsmith)的房屋,在地库发现大麻植物。
不过,劳埃德史密斯称,骑警到他家门前的理由是调查一个断线的911求助电话,警员当时没得到他的准许,强行入屋,之后他曾被捕,但没有被起诉。
由于警方当时没有搜查令,因此所检获的大麻是来自不合法的搜查,在人权及自由宪章下,不可用于刑事起诉涉案人。
卑诗民事充公办公室后来以物业是由犯罪活动收益得来為理由,申请将其房屋充公。
卑诗最高法院法官于较早前的裁决中指出,人权优先,而警方的搜查「不合理」,侵犯了劳埃德史密斯的人权,但民事充公办公室后来提出上诉。
介入诉讼的卑诗民权自由协会(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)曾批评,政府申请充公举动犹如要取「安慰奖」,以不需合法取证的手段循民事诉讼教训劳埃德史密斯。
民事充公办公室代表律师盖伊(Andrew Gay)指,最高法院的裁决是迫使办公室绑著一隻手办事。
劳埃德史密斯的代表律师瓦兹(Bibhas Vaze)称,此次聆讯关键在警方的操守,并质问若作出不需尊重宪法的裁决,会对未来其他案件有何影响。
卑诗民事充公法在2006年成立,旨在没收有组织罪案和帮派分子从事不法活动所得来的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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